张敏与李威是大学同学,多年好友。一日,张敏同李威协商,因张敏妻子吴宁管钱且多疑,自己有事想用钱,不便跟妻子开口,就托李威向吴宁借6万元整。为打消李威的顾虑,张敏向李威出具一张写有“张敏欠李威6万元整”的欠条。李威同意,向吴宁借了6万元后交给张敏,并给吴宁开据了写有“李威欠吴宁6万元整”的欠条。
数月后,张敏约李威喝酒,在酒桌上张敏对李威说自己已经同妻子将借钱之事讲明,称自己带来了李威当时写给吴宁的欠条,且当场撕毁,并要求李威回家后也将自己当初写给李威的欠条销毁。但张敏当场撕毁的欠条被李威发现系伪造。于是两人不欢而散。不久张敏同吴宁离婚。吴宁找到李威,要求其偿还当初所借6万元整,李威提出以张敏所写欠条相抵,遭到吴宁拒绝。
吴宁起诉到法院,法院支持了吴宁的诉讼请求。李威清偿了吴宁后,找到张敏,张敏同意还钱,但称自己现在没那么多钱,先还一部分,并在欠条上注明“还欠款5万元整”。时隔不久,李威出车祸昏迷,急需用钱,其妻卫玲翻出该欠条,要求张敏偿还余下的欠款5万元,但张敏认为该欠条应理解为已归还5万元,自己只需归还1万元即可。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,最后卫玲诉至法院。上一篇: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下一篇:借条丢了怎么办?温馨提醒:以上生活常识来自投稿,内容仅供参考,并不代表本站的观点。